关于广东省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3月6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0日至31日,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由于今年报考中级会计职称将不再要求有会计证才能报名,所以报名会计中级职称的人员将大大增加,南华教育应同学们的要求,于3月19日(周日)开设中级会计职称考证班,需要报名初级和中级的同学请抓紧机会交资料前往报名。
咨询电话:15361780602 QQ:2106268707 秦老师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地级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报名。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中级资格。
我省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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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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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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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五、报名组织
(一)我省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属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各地级以上市中、高级资格以及省直考区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的方式;省直考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具体事宜由省人事考试局另行发文通知。
(三)我省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1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开通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级以上市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四)省直考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负责。考生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不对外办公。
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24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五)报名所需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原件资格审核后当场退回。
六、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实施无纸化考试按75元/科执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二)2017年8月28至9月8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会计工作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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